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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务处 学生证及学号

 

学生证

(学生证?表面)

学生证是证明本校学生的东西。不能出借或转让给他人。在本校进行的定期考试的时候,会成为准考证,所以忘记的情况下不能参加考试。另外,教职员工要求出示时,请随时随身携带,注意不要丢失、破损等。学生证的记载事项有变更的情况下,必须马上向教务科申报接受修改。

学籍编号

学籍编号在入学的时候决定。学号只要在编于入学的学科 (学院) 就不会改变。在学 (在籍) 期间自不用说,毕业后也保持原样的固有号码。校内的事务处理都是根据这个学号进行的,所以请正确记住。

学籍编号用6位数字和字母表示。

字母表示学院/学科,代码如下。

学院 学科 学科代码
国际学院 国际学科 P
体育与健康学院 运动健康学科 T
管理学院 经营学系 B
商科 C
经济系 不分配学科的1、2年级 (从3年级开始分配以下学科) E
经济学科、国际经济学科 E
设计工程学院 信息系统学系 H
建筑与环境设计系 M
环境科学与工程系 V
工学院 机械工程系 F
交通机械工程学院 G
都市创作工学科 K
电子信息通信工程系/电气电子信息工程系 L

需要学生证的时候

  • 参加考试的时候
  • 在课堂上进行出席确认时
  • 学习咨询时
  • 利用图书馆时
  • 购买学生月票时
  • 各种证明书的发行申请 (使用证书自动发放机) 时

过期时间

  • 入学后4年内 (插班生为2年) 。
  • 5年级以上的在籍学生,每年年末都需要更新学生证。2月中旬以后请在教务科申请更新。在3月末兑换旧学生证。另外,遗失了旧学生证的话需要收费 (需要1,000日元) 。

学生证的再发行 (丢失、破损)

学生证丢失、破损时,请向教务科申报,办理补发手续。补发是收费的 (需要1,000日元) 。丢失学生证的情况下,首先在学生生活科确认遗失物品,如果找不到,请马上向警察申报。

学生证的返还

在以下情况下,请尽快将学生证返还给教务科。1.因毕业、退学、开除学籍而离开学籍的;。2.重新发放学生证后发现旧学生证的。

更改姓名

变更本人及担保人 (保护人等) 姓名时,请尽快将“姓名变更申报”和居民票或户籍誊本一起到教务科申报。

地址等的变更

您和您的担保人 (如监护人) 的手机号码、家庭电话号码和地址可以从门户系统更改。

关于学生证背面贴纸的更新

(学生证?背面)

是证明该年度在籍的重要证明书。不管有没有购买学生定期车票,背面贴纸都需要每个年度更新。没有贴该年度贴纸的学生证不能购买走读月票。新年度的背面贴纸,每年3月下旬开始由教务科发放,所以请不要忘记更新。